停车费是否“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市民十分关注。
提案建议“回头看”
政协委员提案关注南宁停车收费问题,相关部门作出答复
停车费收支情况将适时公开
定期公布道路泊车位收费信息、取消临时停车收费、实行智能交费……近日,针对年初南宁市“两会”期间政协委员关于停车位和停车收费管理等方面提案的建议,南宁市规划、物价和公安部门一一给了答复。
建议:定期公布道路泊车位收费信息
答复:正进行审核清算,将适时公开
建议:谢宛颖等委员联名在《关于定期公布我市道路泊车位收费信息的建议》中提出,南宁市今年实施新的停车收费政策,目前道路泊车位的停车费收取情况如何?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希望相关部门定期公布南宁市道路泊车位收费的相关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
对此,南宁市物价局回复说,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实行的是收支两条线管理、专账核算。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所收取的停车费用扣除收费单位的正常成本开支后,用于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和维护。
据统计,至2015年5月,南宁市共有道路停车泊位32424个,其中有人值守收费的泊位约18500个。2014年全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总收入为1009万元(未剔除收费单位成本费用)。目前财政部门正在对收费单位正常的成本开支进行审核清算,相关审核工作完成后,将适时向社会公开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收入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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