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取消临时停车收费
答复:白天不宜实施免费停车政策
建议:谭俊鸣委员在《关于取消临时停车收费建议》的提案中建议,在一些城市非主干道上,根据车流量的不同,增设免费的公共道路临时泊车位。
南宁市规划局答复说,白天不宜实施免费停车政策。因为停车价格是调节市区交通流的主要杠杆,如在市区道路设立免费停车位,将吸引更多的车辆进入市区道路,使道路停车与动态交通的高峰重叠,进而造成更严重的交通拥堵。但是,夜间为动态交通出现的低峰时段,路内停车对动态交通影响较小,再加上有些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内停车资源供应不足,部分住户只能选择停在小区外围道路。因此,南宁市对于夜间路内停车实行免费。
南宁市公安局认为,通过收费抑制长时间占用停车资源的现象,可让更多有停车需求的驾驶人享受停车资源。调查数据显示,在免费的情况下,一个停车泊位能提供给2~3辆机动车停放;在调整收费标准的情况下,一个停车泊位能供给4~5辆车停放,周转率高的可供7~8辆车停放。
市公安局表示,南宁市今年实施新的停车收费政策以来,该局交警支队对路内停车泊位使用效果进行了调查:首先,全市道路停车泊位空置率达53%。停车泊位空置率提高,一方面说明停车需求出现了转移,比如一部分停车需求转移到了路外停车设施停放,一部分停车需求通过改变出行方式,如电动车、公交车或出租车等,减少了停车需求,实现了交通出行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另一方面说明,路内停车对道路正常交通通行的干扰降低,停车泊位空置,让出了道路通行空间。
其次,泊位周转率增加了20%。从泊位周转率增加数据可以看出,群众道路停车绝大多数以短时停车为主,以往长期占道停车问题得到解决。
南宁市物价局也持相同观点,认为按“谁占用谁付费”的原则向占用者收取适当费用,是对未占用公共资源那部分人的补偿,是合理公平的;另一方面,通过“占用越久、付费越高”的价格杠杆引导减少道路停车数量、缩短道路停车时间,既可使更多有短时停车需求的人有机会使用路内停车资源,也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因道路资源被无序占用造成的动静态交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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