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天然气价拟实行三档阶梯 9月11日听证
广西新闻网记者从自治区物价局了解到,9月11日将在南宁举行广西制定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暨实行长输管道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与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联动听证会,拟实行三档阶梯价格,第一档气价在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降低3分钱。
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用气实行低价政策,一方面,由于居民气价明显低于工商业等其他用户价格,交叉补贴现象严重,导致用气量越大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另一方面,造成部分居民用户过度消费天然气,特别是加大了冬季用气高峰时调峰保供的压力。因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5年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根据自治区住建部门提供的2014年天然气居民家庭用户820788户用气情况和抽样调查的居民用户的各档用气量的比例测算,自治区物价局拟定的天然气阶梯气价方案如下:
广西制定天然气阶梯气价方案。广西新闻网见习记者冼妍杏制
备注:
(1)计价周期: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购气量额度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2)计算单位:居民生活用气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当地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据了解,自治区物价局对于多人口家庭或特殊用户按实际情况进行计价。对确因人口众多(五口人及以上),没有用于取暖及商业用途的,可持户口本、暂住证和居住地社区证明到城市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每增加一口人增加第一档用气量60立方米/年,超出部分按分档气量及分档气价计算。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按当地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即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1倍执行。以上价格均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记者还了解到,本次听证会将对广西制定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暨实行长输管道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与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联动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会参加人员由消费者、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等方面人员组成,共26人。其中,消费者12名。
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将于9月11日举行
首档气价拟比现行气价降3分钱
8月25日,自治区物价局发布公告,该局将于9月11日举行制定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暨实行长输管道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与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联动听证会,并对听证会时间、地点、听证代表(26名)以及听证方案要点等事项进行了公告。相关人士介绍,目前听证方案准备对广西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实施“三档三价”,首档气价在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降低3分钱,多人口家庭及特殊用户可享受相应优惠。
“阶梯”后约八成用户费用略降
据介绍,为满足居民不同用气需求,阶梯气价听证方案将居民生活用气量分成了三个档次,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档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下,第二档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第三档为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
与今年6月底物价部门公布的初步定价听证方案不同,此次定价听证方案的分档气价中,首档气价在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降低3分钱,以南宁市气价为例,可从每立方米3.82元降至3.79元。此外,第二档气价为第一档气价的1.2倍、第三档气价为第一档气价的1.5倍的方案,与之前公布的相同。
物价部门负责人透露,分档气量和分档气价的制定,参考了2014年广西天然气居民家庭用户82.0788万户用气情况。约有八成居民用户全年用气不超过第一档气量,即月用气量在30立方米以下。按基础气价计,这部分用户年均将节省管道燃气费10.8元。
此外,约有15%的用户会使用第二档气量,以南宁市为例,按每户年用气量480立方米(每月40立方米)用气计,全年户均增加负担80.16元。还有约3%的用户会用到第三档气量,这部分用户合计全年增加支出398.52元。而在初步定价听证方案中,第一档用户支出不变,第二档和第三档用户每年要多支出91.68元和641.76元。
多人口家庭和特殊用户可享优惠
物价部门要求,实施阶梯气价政策后,抄表用户以实际用气量为计量依据,卡表用户以购气量为计量依据,用户用气量或购气量超过第一档气量时,燃气公司应及时告知和提醒用户。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居民生活用气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当地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自治区物价局提出,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按当地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即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1倍执行。
记者注意到,初步定价听证方案提出,对确因家庭人口众多(5口人及以上),基本生活用气量超过第二档气量的居民用户,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其超过第二档气量的部分仍执行第二档气价。但在此次方案中,此类人群可享受的优惠改为“每增加一口人增加第一档用气量60立方米/年,超出部分按分档气量及分档气价计算”。
终端气价与上游价格联动调整
广西属于天然气能源匮乏地区,在国家西气东输二线没有开通之前,广西各地供应的管道天然气主要是通过槽车运输。各城市供应的气源主要是采购自新疆、内蒙古、山西、四川等地的液化天然气,购进价格和运输成本高。
“管道天然气上游气价变化,会对下游销售气价造成较大的影响。”自治区物价局相关人士解释,若上游气价提高,下游气价不能及时调整,经营企业的运营成本必将提高,直接波及到市场供应的稳定。反之,若上游气价降低而下游气价不及时调整,经营企业将会获得比较大的非正常利润。因此,为避免这种情况,就需要按国家的要求建立起灵活的、能够及时反映上游天然气价格变动的城市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机制。
据悉,此次价格联动方案的具体实施原则为:国家调整天然气上游价格时,我区的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同步、同向调整。同一城市执行同一价格。价格联动具体公式如下:
联动后销售价格=现行销售价格±价格联动调整金额
价格联动调整金额=上游门站价格提高或降低的金额×(1+联动系数)
该人士补充解释,上游门站价格指国家制定的天然气出厂价和管输费的合计,联动系数为0.02069,含城市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的损耗率,销项税及税金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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