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飞扬法治同行
——兴宁区法院民一庭创建“全国青年文明号”侧记
青春一去不复返,如何度过才能无怨无悔?有这样一群年轻人,他们把美好的年华献给了司法事业,把无悔的青春交给了法治梦想。他们就是“全国青年文明号”获得者——南宁市兴宁区法院民一庭的法官。
朝气蓬勃的职业氛围
“法官的工作节奏几乎可以复制。”三十出头、法学硕士毕业的民一庭副庭长刘孙丽这样概括自己的工作状态。身为办案骨干,她每年承担着化解200多件民事纠纷的办案任务。她办案台账记录的每天工作内容几乎如出一辙:上午通常阅卷、开庭、调解、接待当事人,下午通常外出调查、写判决、接待当事人。工作节奏看上去重复而紧张,可刘孙丽却不觉得乏味,反而兢兢业业、乐在其中,正是这份敬业精神,让她在不久前获得了“广西青年文明号”二十年成就奖。
与刘孙丽一样,民一庭法官们对审判工作充满了热情。庭内10名法官平均年龄仅30岁,人均每年办案超过200件,撑起了全院审判工作的半壁江山。
“虽然紧张的节奏会让人疲惫,但能与志趣相投、年纪相仿的法律同仁一起共事也挺快乐的。”法学硕士、副庭长农慧兰这样认为。正是这种职业归属感,让该庭近年培养出了一批爱岗敬业的先进典型。年轻庭长陈玉萍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庭集体多次受到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政法委表彰,先后立功受奖3次,荣获“全区法院先进集体”称号,有3人次在全区法院优秀庭审和裁判文书业务竞赛中获奖,3位法官撰写的学术论文在全国获奖。
敢为人先的改革气度
作为拥有最多年轻法官的部门,民一庭义不容辞地承担了本院司法改革重任。自2013年兴宁区法院作为自治区审判长负责制试点单位推行审判团队模式以来,民一庭以逢山开路的勇气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向改革交出了满意答卷。庭内3个审判团队日臻成熟,成员分工合理明确,团队协作模式显现出巨大优势。改革至今,该庭办结民事纠纷案3059件,结案率逐年攀升。
“审判长负责制改革核心是审判团队建设,团队效率应体现在协作与配合中。”兴宁区法院院长韦穆这样认为。审判长负责制改革打破了原有工作格局,案件分配、人员调度、文书签发和业务监管等全部更新,审判长签发文书要对案件负责,其他法官、书记员和辅助人员面临新角色定位,需要适应新工作流程……面对一系列问题和压力,民一庭法官们没有畏首畏尾,反而更加默契配合:法官更注重完善裁判思维,书记员更注重文书校对,辅助人员更主动地承担琐碎工作……团队至上的理念深入人心,大家都为集体工作尽职尽责。3个审判团队仅今年上半年就结案707件,审判绩效指标一片向好。
关爱社会的青春奉献
近年来,法治教育课、“一对一帮扶”、送法进社区等便民活动频频在民一庭开展。
“我希望利用岗位优势,帮助孩子们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小吴是民一庭最年轻的法官,刚走上审判岗位的他受邀到南宁市十三中为学生讲授法治教育课。小吴课前精心制作了PPT和法治宣传册,方便孩子们课后巩固法律知识。每年7月暑假前,民一庭总会指派法官到辖区中小学开办法治教育课,教育孩子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迄今庭里每位法官都有过这样的讲课经历。
“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做我自己。”困难老人韦金萍以一首《感恩的心》向民一庭法官表达心中谢意。这是民一庭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中的一幕。兴宁辖区内有些体弱多病、收入困难的“空巢”老人,民一庭把他们列为帮扶对象,每逢节假日前后总要前往慰问,除为老人送上慰问物品外,还自发为老人捐款救急,这种习惯已经延续了好几年。
“每次‘送法进社区’总有很多居民来咨询法律问题,我得提前准备。”民一庭农法官的身影经常出现在望州南社区法治宣传活动现场。近年来,农法官已经参加了40多次类似的普法活动,这是民一庭长期以来传递司法正能量的重要内容。每次送法进小区,民一庭法官都会向居民提供关于合同、举证、征地拆迁、法律援助等咨询服务。
除了办案,民一庭的年轻法官把时间投入到了类似的活动中,通过一次次善举收获群众的微笑,通过默默奉献积淀青春厚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