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能“三赢” 缘何成画饼
核心提示
今年8月11日,广西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正式开始施行。这条新政意味着广西的医生们只需要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后就可以“光明正大”到别家医院去上班了,这对区内的医生和病人均意义重大。但新政实施1个多月后,记者向南宁市卫生计生委设在南宁行政审批大厅的服务窗口了解到,只遇到有来咨询的医生,却没有一个人提出多点执业申请。
再来看看南宁医生们的微信朋友圈,新政出台后,许多医生都转发了关于这项政策的信息,但总体来说,这一个月里医生们心动的多,有行动的却并不多。看来,大家要想在周边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院里看到名院名医的身影,还需要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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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初衷
医患及院方
能实现“三赢”
今年8月11日,广西正式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医师多点执业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广西区内医生可以开展多点执业,“光明正大”到其他医院上班。
《办法》的面世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有利于均衡各地医疗资源,缓解“看病难”问题,让基层老百姓不出家门就能看到大医院的名医;二是有利于提升医生收入,给医生松绑,让高水平的医生通过多点执业获取合理报酬,符合新医改精神;三是多点执业正常化之后,有利于提高社区、基层医疗机构、欠发达地区医生水平的提升。
广西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处长罗杰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办法》规定,医生多点执业的费用是按其所在医疗机构的级别标准来收取的,不能因为是名医而按照大医院的标准提高收费。因此老百姓完全不必担心请专家看病会被收取更高的费用。
相反,这一举措还能大大减少病人前往大医院看病的附加费用,让总体医疗成本降低。此外,接收医师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也不得将多点执业医师的交通、住宿等费用纳入医疗收费,或通过其他方式转嫁给患者。
此次推出医生多点执业新政,最大的目的是让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解决基层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办法》鼓励医师们多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进行多点执业,形成医生、医疗机构、患者“三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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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难题
为何医生只心动不行动?
《办法》之前,虽然国家对医生外出会诊、手术已经出台了有关规定,但在现实中仍然存在一些医师频繁参与外出会诊、手术等多点执业行为。《办法》的出台相当于给了医生们合法多点执业的“尚方宝剑”。
然而,9月14日已是新政实施第34天,据罗杰峰透露,到目前为止,南宁卫生计生委行政部门尚未接到任何一名医生申请办理多点执业的要求。记者向南宁行政审批大厅卫生计生委服务窗口求证,一名工作人员也称:“来现场或打电话咨询的医生其实也有不少,但就是没有人来申请办理。”
为什么这条能实现“三赢”的新政出台后,南宁却没有医生积极响应呢?对此,记者采访了市内部分中医及西医医生。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及所在医院的医生表示:“医生多点执业新政出来后,我心动是有的,但也有不少顾虑,一是多点执业有风险,万一在接收医院发生医疗纠纷,很不好处理;二是担心医院领导和科室主任不放人,由于我不是在编人员,万一被领导认为,自己医院的活都干不完,竟然还要申请去别的医院干活,搞不好一气之下就把我给辞退了,到时可就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南宁市桃源路某三甲医院的一名主任医师聊到新政时说:“目前我自己科室的病人都看不过来,每天都很忙碌,特别是出门诊的时候连喝口水的功夫都没有,如果真有空闲时间,我会选择多休息,暂不考虑多点执业。”
南宁某三甲医院的一名中医主治医生表示,中医坐诊对医疗设备及医护人员的配备需求并不算多,如果有合适的地方,他还是愿意选择多点执业的,但是目前他还没能找到一家合适的多点执业医院,因此并没有提出申请。
再看看南宁医生们的微信朋友圈,《办法》出台后,许多医生都纷纷转发了这条消息。但大家基本都是只有心动,没有行动。记者通过微信又询问了几名医生朋友的看法,大致的观点有两个。一是担心开展多点执业后,由此产生的监管、医疗事故以及税务等问题会非常复杂,责任也不知道怎么认定和追究。二是当一名二三级医院医师到县级或基层医疗机构执业时,将根据基层医疗机构的级别标准进行收费,这样一来,相比在大医院的会诊费肯定会有所下降,医生们的积极性也就难以充分调动起来。
就现状来看,基层群众想要在身边的医院里看到来自南宁大医院的专家,恐怕还需要更多的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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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松绑”
多点执业
有助于职称晋升
就医生们担心的问题,罗杰峰一一进行了分析。
针对当前制约医师多点执业、优质医疗资源合理纵向流动的瓶颈问题,相关部门将采取“宽准入、严监管”的办法,简化相关手续,鼓励医师依法多点执业。
一是简化办理医师多点执业的手续。由原来的两种方式(即技术协作型多点执业备案制和主动受聘型多点执业注册制)改为一种(即多点执业注册制)。也就是将技术协作型多点执业原向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备案的管理方式,由所在医疗机构自行管理。而且符合多点执业条件的医师只要与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签订劳务协议,就可以向第一执业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多点执业注册手续。
二是降低医师多点执业门槛。取消办理多点执业手续需第一执业医疗机构审核盖章。放宽申请多点执业的条件,申请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多点执业的,可放宽到初级职称执业医师;申请到村卫生室多点执业的,可放宽到初级职称执业助理医师。
三是对多点执业的医生有政策的鼓励,如果医生到县或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工作,将计入其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时间。在同等条件下,医生到县或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工作对医生的晋升职称有所帮助。
四是关于多点执业发生医疗纠纷的问题,其实在《办法》中已有详细规定。《办法》第五条规定,医师多点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应当由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的当事医疗机构和医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其他非当事医疗机构均不承担相关的医疗损害或纠纷处理责任。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医师个人购买的医疗执业保险适用于其任一执业地点。
《办法》第六条规定,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与其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签订医师多点执业劳务协议,约定执业期限、时间安排、工作任务、医疗责任、薪酬、相关保险等,并明确多点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时,双方应当承担的责任及解决方法等。
五是加强教育培训,使得新的规定为大家所知晓。第一执业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医疗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应加强监管,确保多点执业医生原来的工作不受影响。
名词解释
什么是医师多点执业
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规定条件的有效注册医师,按规定申请办理多点执业注册手续后,到其已注册的第一执业医疗机构以外的医疗机构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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