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保护和促进环境改善,教育市场主体纪纪守法,近日,上林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进行一系列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组织深入全县各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开展环境执法“后督察”活动。从根本上克服了过去那一种只为执法而执法或执法后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工作态度。有效夯实了环境执法监察成果,不断提升上林县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上林县通过开展环境执法现场督查工作,有效地宣传了《新环保法》,引导企业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同时对已下发的环保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整改情况、处罚后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着重做到“四查”:一查企业减排设施运行情况;二查污染物排放情况,并监测是否达标;三查各项环保安全制度健全情况;四查环境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已整改好的企业,给予表扬,鼓励他们奋起直追,发展生产,创高效益,为发展县域经济添砖加瓦。对已下发环境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巳受处罚后仍然不整改的企业,将依法加重给予处罚,并建立信息评价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形成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做到严查、严处、严惩。以实际行动践行“既要金山银山,也要青山绿水”,“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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