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南宁进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时代
再见了,税务登记证
本月起,南宁在全国率先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在南宁新设立的企业将不再需要分别去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办理三个证件,这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有什么影响?9月20日,广西国税12366呼叫中心对此进行解答。
无需办税证原证继续有效
“三证合一”是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并为一个证照——营业执照。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无需再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证,但是要到税务机关补录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
那么,此前申领的税务登记证还有效吗?广西国税12366工作人员表示,改革前核发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在过渡期继续有效。也就是说,纳税人已有税务登记证,且税证内容没有发生变化的可继续使用办理涉税事宜。
注销可向国税地税任一部门申请清税
涉及三个部门的证照,集中在一张营业执照上,企业若想注销,该如何办理手续呢?
广西国税12366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规定,企业可向国税、地税任意一方提出清税申报,税务机关受理后,将企业清税申报信息同时传递给另一方税务机关,国税、地税税务主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进行清税,限时办理。清税完毕后,一方税务机关及时将本部门的清税结果反馈给受理税务机关,由受理税务机关根据国税、地税清税结果向纳税人统一出具《清税证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
过渡期间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税务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这类企业若信息发生变化,工商部门将为其换发新版营业执照。之后,企业需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补录资料。如果只是企业涉税信息发生变化的,即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的情况,由企业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
企业注销清税少缴税款将被入“黑名单”
广西国税12366工作人员提醒纳税人,税务机关会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税款征收方式、纳税信用等级指标进行风险分析,分类处理纳税人清税申报,扩大即时办结范围:对风险等级低的当场办结清税手续;对于存在疑点情况的,企业也可以提供税务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
税务机关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的,或者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等情形的,办理时限自然中止。在清税后,经举报等线索发现少报、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会将相关信息传至登记机关,纳入“黑名单”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