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购买低价房交钱容易退房难
有关部门称,开发商打擦边球销售“小产权房”,购房者要谨慎
洪福花园楼盘的项目现场。记者 周伟武摄
近日,南宁市良庆区那陈镇的多名村民,看中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个楼盘。尽管楼盘刚刚破土挖地基,但开发商已经开始卖房收首付款了。当村民进一步了解到“合作建房”这种模式的利弊后,向开发商提出退款却遭到了拒绝。
置业顾问下乡宣传低价房
梁先生是那陈镇的一名农民,手头有了点积蓄,就梦想到南宁市区购置房产,以方便孩子上学。南宁市的房价动辄就要七八千元或上万元每平方米,这让他望尘莫及。
近日,梁先生到镇上赶集,看到南宁市洪福花园楼盘的置业顾问正在做宣传活动,还有礼品赠送。他上前了解后得知,这个楼盘属南宁市经开区某村的住宅回建用地项目,开发商和当地村集体合作后,对该项目进行房地产开发,购房价格每平米仅要3000多元,而且也能拿到房产证。
该楼盘地理位置符合梁先生的要求,较低的房价更加吸引他的关注。于是9月10日,他向开发商缴纳1万元定金,随后又缴纳约13万元的首付款。
宣传与购房合同不一样
“交了首付款后,隔几天我才拿到合同。”梁先生说,9月13日,他粗略看了一下洪福花园的合作建房合同后,在置业顾问的催促下,便交钱签了合同。后来,谢女士等几名朋友了解到此事后,也跟随他向开发商缴纳了1万元定金。
9月20日,梁先生终于拿到合作建房合同。谢女士对合同内容仔细研读后,发现这份合同对购房者有不利之处。“原来置业顾问都说可拿到房产证,但合同上却不敢确定一定能拿到。”谢女士说,根据这份合同的前部分协议显示,他们仅是取得房子的70年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另一位交了定金的购房者说,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上,开发商虽承诺4年内,给购房者办理分户产权证,但前提是“如政策允许”。如政策不允许,办理不了房产证,就按照原价收回房子,“这些协议内容与置业顾问宣传时不一样,不利保护我们的权益,所以我们都想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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