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城乡居民保险基金管理,杜绝冒领、骗取养老金情况发生,确保兴宁区城乡居民保险工作健康发展,近日,兴宁区民生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所在管辖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城乡居民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专项工作,摸清掌握了辖区所有到龄领取城乡居民保险养老金人员的健康状况及相关信息。
此次认证工作,共对辖区范围内914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在认证过程中,对行动不便的城乡居民,由经办人员上门发放资格认证表,认证工作结束后将对认证结果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在资格认证工作中对不具备待遇领取条件的待遇领取人经兴宁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核实、确认,10月起暂停其养老金待遇的支付,待重新认证并符合领取待遇资格后恢复;对认证查实待遇领取人已经死亡,其家属和有关人员仍领取养老金的,除按规定办理终止计发手续外,对冒领的养老金依法予以追缴;对未参加年度资格认证的人员,暂时停发养老金,待其资格认证后再予以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