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我区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和许可实施作出相应安排和调整,11月1日起广西将启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包装上的“QS”标志将逐步被“SC”取代。此次标签更换设3年过渡期,过渡期内“QS”和“SC”具有同等效力。
据了解,“QS”(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体现的是由政府部门担保的食品安全,“SC”(食品生产许可证)则体现了食品生产企业在保证食品安全方面的主体地位。10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应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有效期从3年延长至5年。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增多,包括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人员、投诉举报电话、签发人、二维码等信息,副本还要载明外设仓库。包装上印有“QS”标志的食品不会立刻从市场上消失,而是在3年时间内慢慢退出市场,2018年10月1日以后不再使用印有QS标志的食品标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