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问题成为物业被投诉焦点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李俭芹
小区停车收费问题成为南宁市最近一次电视问政的焦点:有些小区开发商为推售车位,采用只卖不租的方式逼业主购买;有的小区为了缓解停车难题,建设立体车库,但运营成本已经超过了政府定价……南宁市物价局的统计显示,南宁市每年小区业主投诉停车收费问题超过3000起,90%以上的小区均被投诉过,投诉的问题涉及25个方面,有新问题,也有老问题,“有些问题只要成立业委会就可以解决”,但南宁市仅有21%有物业的小区成立了业委会
1 老问题
开发商对车位只卖不租
升禾绿城小区的业主称,该小区物业拒绝为业主办理停车月票,只按次收费,很多业主觉得物价部门“应当为业主办理月票”的规定得不到执行;尚城街区小区的业主也投诉称该小区停车收费过高,就算省着停,一个月花费也要四五百元;天成一品小区停车3元/小时,一天收费高达50元;阳光100上东国际小区车位只卖不租,按次收费,每次停车5元……关于小区停车问题,涉及的小区远远不止这些,在电视问政中涉及的20个小区,就有8家涉及停车收费问题。
对于只卖不租的问题,多家物业公司均表示,由于开发商正在推售车位,如果办理了月卡,还有谁会购买车位?也有开发商认为,如果按照政府的定价出租,收益连偿还贷款的利息都不够,何时才能收回成本?对于这个问题,南宁市住房局副局长尹承生说,由于车位的产权属于开发商,监管部门没有办法强迫开发商按照政府定价来出租。但他认为,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家庭,多数是倾尽财力购买了房产,如果再要拿出十几万元买车位,确实存在难度。因此,他觉得开发商采取只卖不租的方式,宁可让车位空闲着也不给业主停放,也不合适,希望物业跟开发商沟通,让开发商承担一些社会责任。
有业主认为,小区车位应当是保障性质的,在新建小区的规划中,政府部门要求车位配套比例要达到一定标准。因此,开发商可以通过出售其独立产权的车位来获利,但人防车位应该按照政府定价出租,租金归开发商,而业主共有的车位应当由业主表决如何使用。
对此,本报《南国法援》栏目公益律师指出,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人防车位由开发商投资,开发商的确可以自行决定使用权问题。但从情理上来说,开发商只卖不租,导致一些业主因无钱购买车位而无法使用自己的房产,属于变相妨碍业主使用房屋。另外,由于小区车位没有竞争,导致开发商垄断叫价,存在不公平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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