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开车、带宠物进入市场交易区
生活中,不少市民喜欢骑着电动车进入菜市买菜,有的还喜欢带宠物一起来逛菜市。这样的行为今后都将被禁止。《办法》规定,消费者及其他人员进入农贸市场,应当遵守农贸市场管理规定,服从农贸市场管理人员管理,不得将车辆、宠物带入农贸市场商品交易区。违反规定,消费者及其他人员进入农贸市场,不遵守农贸市场管理规定或者不服从农贸市场管理人员管理,将车辆、宠物带入农贸市场商品交易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市场不管乱贴乱盖占道经营
最高罚5000元
农贸市场经营管理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市场内出现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乱悬挂、乱搭盖以及占道经营、超出摊位(门店)范围经营、车辆乱停放等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场内经营者违反规定,乱搭盖、擅自占用公共场地堆放物品、占道或者跨摊(店)门槛经营,以及未及时清理摊位垃圾、污水,致使垃圾、污水污染路面,影响环境卫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市场销售商品或服务应明码标价
去菜市买菜,常常是要经过询问才知道菜品的价格。《办法》规定,市场内经营者对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依法明码标价;消费者要求提供购物凭证的,应当予以提供。场内食品经营者应当保留食品进货的原始发票、凭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与食品相关的各种单据、票证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验。食用农产品记录信息和凭证保留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其他食品记录信息和凭证保留时间不少于两年。
此外,农贸市场经营管理企业应当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查验进入市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无检疫合格证的,不得放入市场;对市场内活禽销售区实行定期清栏、休市消毒或者区域轮休消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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