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工信委获悉,即日起启动2015年南宁市稳增长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工作,将进一步帮助中小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促进生产平稳较快增长。
本次扶持范围将囊括食品、机械装备制造、铝深加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清洁能源六大重点产业及配套产业的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
申报今年南宁市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登记纳税;2015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向金融机构增加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在300万至3000万(超过3000万元按3000万元计算)的企业;企业当前生产正常,产品有特色、有市场、有订单、有效益,企业2015年已签订产品销售合同额大于2015年流动资金贷款额,预计能够完成今年各项生产和销售任务,实际缴纳税金比上年有增长;截至2015年10月,产值超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累计增速超过
全市平均增速5个百分点(含)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累计增速超过全市平均增速8个百分点(含)以上等条件。申报成功的企业,将按中小企业当年流动资金贷款金额的3%给予贴息,单个企业给予贷款贴息不超过利息金额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已获得2015年自治区中小企业流贷贴息的企业将相应扣减自治区部分),企业同一笔贷款不能重复申请南宁市财政资金支持等条件。
市工信委将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县区、开发区上报的企业资料进行审核,对填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的企业,不再开展后续工作。对故意编造虚假信息申报的,由市工信委通报市信用办纳入失信企业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财政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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