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应该什么样?今后将有广西标准作指导。近日,自治区质监局发布多个地方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广西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要素进行了规范,涉及村务管理、环境卫生、饮用水管理等各方面。美丽乡村建设将有标可依、有据可考
管理 村务管理要公开
村务信息与每位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此次发布的《美丽乡村村务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以及规范村务公开的程序。
《规范》要求,村务管理中,涉及财务的事项应30日公开一次,一般事项60日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和热点应随时公开。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土地承包经营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等。
村务公开后,村级组织机构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应对村民开展征求意见。如果半数以上的村民对村务公开的事项不同意的,村级组织机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并重新公布。
用水 供水水质要检验
目前,广西农村的饮用水卫生状况依然严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缺失、管理混乱,造成饮用水中细菌学指标、污染物、有害物质超标问题严重。因此,此次发布的《美丽乡村饮用水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有利于指导农村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提高农村生活质量。
目前,农村分散式供水因无设施或使用简易设施直接从水源取水,卫生安全无法保证。因此,《规范》要求在用水前需要对水质进行检验,当水源出现水位变化、水质感官性状发生异常变化之后应停止使用,并进行水质检验。
从事供、管水的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卫生情况直接关系到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因此,从事供、管水人员在上岗前要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同时还要进行健康检查,患有相关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者,不得从事此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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