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
装修可提公积金最高可取15万元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宁中心”)11月16日下发《关于装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日起,缴存职工装修自住房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了。今年8月5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中心”)已经出台装修住房提取公积金细则,这意味着南宁职工无论在哪个中心缴存公积金,均有机会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就《通知》的内容,南宁中心法规科科长范文青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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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之后的
产权房均可提取
按照申请提取条件,缴存人对1999年4月3日起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进行装修的,都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市民张先生2008年装修了一套商品住房,至今已过去了7年,他能否申请提取公积金呢?
解读:文件的细则没有对装修时限做出限定,只限定了取得产权的时间。因此,申请人如果能够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南宁中心是允许提取的。
对比:与南宁中心不同的是,区直中心的提取条件以装修时限为准,2015年6月1日后装修自住住房,才可以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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