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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对“飙车”保持高压打击力度
据南宁市交警支队秩序科副科长韦东明介绍,一些摩托车发烧友为了“飙车”,将车辆进行非法改装,如更换直径大的排气管,更换炫酷的轮毂和更有抓地力的轮胎,以获得更大动力;此外,有些机动车还改装灯光、车厢的尺寸、保险杠等等。这些改装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不仅无法保证自身的安全,而且还给他人的安全驾驶带来危胁。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查处的车辆,一经发现有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特征,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和车辆识别代号的,依据规定将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韦东明表示,“飙车”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后果严重的将面临刑事责任。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属犯罪行为,可对违法犯罪当事人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处罚。提醒有“飙车”苗头的驾驶人及非法改装点停止违法行为。对于在南宁市区内“飙车”的违法犯罪行为,南宁警方将保持高压打击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及时发现并查处“飙车”违法犯罪行为和车辆排放噪声扰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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