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地税局推出一系列房屋土地交易涉税办理新举措
办理涉税业务省时还省钱
近日,南宁市地税局发布了《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优化房屋土地交易办税流程精简办税申报资料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该公告将于12月1日开始执行,各项便民新举措将使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业务将更加高效便捷。同时还公布了一些典型违法案例,提醒市民要依法纳税。
公告中的便民新举措体现在“一增一减”两方面,增减取舍有度,更接地气。简化的办理程序包括:缩短了拆迁安置契税减免业务、房屋交换契税减免业务的办结时限,由7个工作日减为当场办结;取消非减免税类纳税申报大部分资料复印件;取消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赠与合同、取消办理继承减免税的继承权公证书等资料;取消退税业务的退税申请报告、退款收(付)凭证;对房屋交易不成功引起的退税业务,不再需要买卖双方亲自到场签字注销合同,也不再需要提供开发商的退款凭证,减少了纳税人奔跑于不同部门和单位索取办税证明材料的困惑和苦恼。
体现在“增”上的便民举措则有:增加了减免税证明材料的选择种类,减免税证明所需材料获取的途径和渠道进一步拓宽,如对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等特定关系证明材料,在公证书的基础上增加结婚证、出生证、户口簿、公安机关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其他部门(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对因市政建设需要而被拆迁房屋的纳税人重新购买房屋或选择产权调换的,在申请享受减免税优惠时将不再被要求提供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证;增加了退房退契税的受益人群。
资料精简、办税流程优化后,纳税人长时间排队等候的状况将会大大改善。新政还使纳税人从奔跑于不同部门和单位索取办税证明材料的烦恼中解脱,降低了在人力、金钱、时间上的纳税成本。以直系亲属间赠与价值100万的房屋为例,仅取消“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一项,纳税人就节约公证费8000-1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