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质监局通报全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抽检结果
6企业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
记者11月25日从自治区质监局获悉,根据该局公布的2015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有6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不合格项目主要为落镖冲击试验、垂直载压、蒸发残渣、感官指标等。
据悉,此次抽查中,质监部门按照相关抽查实施细则,共抽查了南宁、北海、玉林、防城港、桂林、钦州、河池等城市的110家企业生产的157批次产品,产品包括塑料瓶、纸杯、洗洁精、塑料编织袋、饭盒等。抽检结果显示,广西盛发塑业有限公司、广西鹿寨桂浙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产品,相关受检项目指标不合格。
自治区质监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介绍,落镖冲击试验主要考核产品的承载能力,用该项目不合格的产品制作购物袋,当装到标称重量时很容易破裂,消费者一旦使用,极易引起破损。垂直载压是指饮料瓶在堆码时能承受上层货物压力的能力。该项目不合格的原因是企业偷工减料,减少树脂用量,致使饮料瓶的瓶坯克重过低。该项目不合格可能导致饮料瓶在灌装后堆码时发生坍塌的危险。
蒸发残渣则是指塑料吸管使用过程中遇到果汁、酸性饮料、醋、酒、油等液体时析出的化学物质。“蒸发残渣指标数值越高,对人体危害越大,尤其是对处于成长期的儿童和青少年影响更大。”该工作人员解释,蒸发残渣超标的吸管通常都是由于生产原材料存在问题而造成的。
抽检中,桂林和宏纸塑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淋膜纸杯因杯口距杯身1.5厘米内、杯底距杯身1厘米内有印刷,因此被判定为不合格。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标准要求,杯口距杯身及杯底一定距离内不应印刷,以防止将有害物质带入口中。所以,市民在挑选纸杯时要注意一下印刷字体的位置,确保喝水时不接触到油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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