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环境是形象,是资源,是生产力,是竞争力;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是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2015年,南宁市以自我革命的精神,进行大刀阔斧的行政体制改革,大力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努力为企业和投资者打造最优最好的发展环境。经过一年的探索与实践,南宁市行政效能明显提升,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实施“审管分离”成效明显
镜头:11月20日,在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质监窗口,李女士正在办理年检业务。她告诉记者,过去办理业务很麻烦,要到质监窗口递交材料,质监窗口再送回市局相关业务科,由业务科审核、审批、制证,再交回质监窗口发证,环节多,效率不高,“现在好了,一个质监窗口就能实现受理、审核、审批、制证、发证一条龙,给群众节约了很多时间。”
改革:去年以来,南宁市针对部门单位在办理行政审批业务过程中存在审管不分、审批事项在部门单位内部不同科室之间反复流转、会审等问题,对全市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分散在各内设机构的审批职能进行整合,将市级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机构由原来的136个减少到46个,推进审管分离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改革中,南宁市紧紧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这一核心,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对部门单位审管不分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调研,经反复推敲研究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对我市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46个部门单位分散在各内设机构的审批职能进行整合,并在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加内设机构个数和领导职数的前提下,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根据承担审批事项和任务的多少,采取单独设置、内设机构挂牌设置、综合设置等形式分类设置审批办公室。同时明确所有审批事项交由行政审批办公室统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其他内设机构不再承担行政审批职能,将工作重心转向日常业务指导和后续监管。
成效:精简了机构——通过改革调整,市级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机构由原来的136个减少到46个。提高了审批时效——通过缩短部门内部的审批流转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限,提高了部门审批效率,为有效推动审批职能“三集中”和“三到位”创造了条件。方便了群众办事——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在政务服务中心受理、论证、决议和审批,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加强了事后监管——将监管职责从审批事项中剥离出来后,使职能部门能够腾出更多的精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了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有效解决了“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
开展企业注册登记“三证合一”
镜头:2014年12月23日上午,南宁鸿胤餐饮有限公司负责人在南宁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领到南宁第一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三证”即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前要跑五个部门,重复提交材料,现在一个窗口办理,方便又快捷。”该负责人为这一创新举措点赞。
改革:为破解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时跑部门多、办理环节烦琐等问题,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激发创业活力,南宁市选择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改革试点,在探索和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上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长期以来,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时,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需要多次到工商、质监、国税和地税等4个部门,提交申请,其中包含多达26份材料,涉及填写数据166项,且每个登记部门决定是否予以登记需要至少1周的时间。由于涉及多个办理部门,手续烦琐,办理时限长,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企业负担,严重影响了市场活力,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为破解这一难题,南宁市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这一核心,按照《关于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要求,以放宽市场准入、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简化手续、缩短时限为主要目标,由市编办和市工商局牵头,会同市政务管理、质监等部门对开展“三证合一”改革进行专题调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在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试点。
成效:实行“三证合一”改革试点后,整合各部门资源,优化市场主体准入服务流程,降低了市场准入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目前,在南宁经开区区域内申请办理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的审批时限由原来的至少15个工作日减少至3个工作日,最快1个工作日就可以办完,日发证量较试点开始时提高了300%,试点工作得到了企业的普遍认可,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设精干高效政府组织体系
镜头:去年开始,市民发现,南宁市很多机关事业单位的牌子变身了——原来的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整合,变成了市农业委员会;原来的市林业局、园林管理局组建成了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旅游局变成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这一轮的政府机构改革,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
改革: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南宁市在2014年组织开展新一轮的政府机构改革中,通过对涉及20多个部门单位进行拆分、撤并、整合,优化机构设置,对新调整设置的12个部门完成了“三定”规定,有效地解决了部门之间职责交叉、权责脱节、行政效能不高等问题,在建设精干高效政府组织体系建设上迈出了新的步伐。
在推进改革工作中,为使改革更加切合本地实际,南宁市按照“开门搞改革”的要求,认真开展政府机构改革调研,先后向市直48个部门单位及12个县区征求改革意见,赴19个涉及改革的部门单位开展专题调研,组织考察组赴8个区外先进城市进行考察,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上报自治区的《南宁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自治区批复我市的改革方案后,组织召开了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会议,印发了《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南宁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等改革配套文件。同时,成立了市委改革办,加大对改革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全面部署,使机构设置更符合地方发展,更体现地方特点。
成效:其一是更加切合首府城市的发展定位。在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内,把整合、撤并着眼点放到如何更好地服务首府城市的又好又快发展上,放在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城市、宜居的壮乡首府和具有亚热带风情的生态园林城市上。其二是更符合大部门管理体制改革要求。这次改革,我市除上级明确的“规定动作”外,还结合南宁市的发展定位探索创新“自选动作”,在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上取得新的突破。其三是政府履职更加高效到位。这次改革,市本级政府工作部门严格控制在40个以内,县区政府工作部门控制在23-25个以内,乡镇行政机构仍控制在5个以内、事业机构控制在7至8个以内,并对涉及改革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疏理,根据部门履职需要调整完善相关职能。其四是更加符合县域发展特色特点。各县区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在机构编制限额内加大职能和机构的整合力度。五是更倾斜重点民生领域发展。统筹考虑机关的“瘦身”与基层一线的“强身”,将机构编制资源向民生领域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