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生鲜价签信息简单
另外,意见稿中要求,标签标注信息要求更全面;不过,记者在走访南宁部分超市发现,所售卖生鲜的价签信息标注都十分简单。
在某超市一盒已经用塑料盒与保鲜膜分装好的什锦果盘,内含已经去皮切片好的西瓜、奇异果、火龙果、橙子等水果,包装日期为2015年12月7日,保质期至2015年12月8日,单价为11.6元/千克,净重0.304千克,金额3.53元。但水果的生产日期却不得而知,记者询问了正在旁边挑选水果的市民黄先生,他表示自己很少购买超市已经切片好的什锦水果,虽然可能吃起来方便,但是总担心是不是使用已经部分腐烂或者“卖相”很差的水果做成的。另一边的鲜肉区,一份标注为“精选五花肉片”的五花肉,卖相十分讨喜,价签信息比其他生鲜产品多出了“溯源码”一项,但周围并没有任何提示告知消费者溯源码的作用和如何查询溯源码。记者依照价签上提供的溯源码,用电脑登录国家食品(产品)安全追溯平台,对照着输入溯源码后,却显示“不存在的溯源码”。
在另一家超市,生鲜的价签信息虽然把包装日期精确到了某日的某时某分,但蔬菜、水果的保质期一栏却是空白的。在进口水果区,甚至仅仅标注了产品名称、单价和产地,并没有进口商和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在冻肉柜中,散装陈放着许多冻鸡全翅、冻鸡胸肉等冻肉,这些冻肉的价签上仅有名称、生产日期、产地、规格、单价,对于保质期和保存要求却并无说明。
超市声音
支持监管新规,让市民更有知情权
对于超市将生鲜肉剁成肉馅出售,生鲜价签信息简单等,超市方又有什么看法呢?
广西利客隆超市有限公司一位梁姓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的《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目前还不太了解,但是完全支持国家出台新的管理规定。超市将按照新规严格地对生鲜、食品生产、加工、进货环节进行把关,加强管理。国家出台新规定,加强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是很有必要的,这样做,可以让广大顾客都清楚了解商品的信息,拥有知情权,明白消费,放心消费。梁姓负责人还指出,个别超市的成品肉馅是用边角肉或卖剩的肉做成,是一种不诚信和不负责任的行为,这样的超市生意不会做得太久。利客隆超市会对当天的剩肉进行登记报废处理后,进行销毁处理。
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对意见稿的新规有了初步了解,将针对新规的条款再结合南城百货的实际情况,认真并逐条进行对照,如有不符合新规要求的,将严格进行整改。目前,超市里绞肉都是先绞后卖,生鲜标签信息过于简单,顾客选购生鲜商品时,很难了解到超市卖的生鲜食品的来源,顾客也不会放心选购,对超市的长期销售也会带来影响。如果意见稿的新规施行,超市将统一执行新规的要求进行整改,消费者也可以很清楚地了解到购买的生鲜商品的来源途径,会很大程度提高消费者对超市生鲜食品的放心程度,提高对超市生鲜食品安全的认可,久而久之,对超市的效益也会起到积极作用。对于超市销售不完的生鲜肉品如何处理?该负责人介绍,针对每天销售不完的肉品,会严格执行报损流程,统一销毁处理。
业内分析
新规定将杜绝超市用边角料肉作馅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一位监管人员告诉记者: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的《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正式出台后,这样能够加强食品源头管理,有效规范超市生鲜食品经营行为,防范安全风险隐患,保障生鲜食品安全。
广西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姚华对意见稿中的规定表示了欢迎,他分析道:超市的管理应该比菜市场更规范,从监管角度来看,超市不得将生鲜肉预先剁成肉馅,将杜绝超市用边角料肉做成肉馅,这是必须的,也是大势所趋。因为成品肉馅已经看不出内容,就可能存在商家为了降低成本,使用超过保质期、变质或者是淋巴肉这样一些根本不适宜食用的肉类做成肉馅。意见稿中这一点如果真正出台,会给监管部门提供下一步的监管方向,用更多的规范确保超市售卖生鲜肉的商家向消费者出售放心肉。意见的出台,可能对一些习惯在超市购买成品肉馅的消费者造成不便,但这一点也较好解决,超市可以提供小型绞肉机,免费向消费者提供绞肉服务。
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建议,希望《新规》能统一规定生鲜食品的保质期设定期限的时间范围,如五谷干杂类、海干货类等每个类别商品保质期的明确限定在多少天较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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