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南宁市2016年度新农合筹资会举行,启动2016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会议透露,明年南宁市将实行基金市级统筹,统一全市补偿政策。值得高兴的是,广西参合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也将在2015年度的基础上提高30元,由每人9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
近年来,南宁市新农合普惠政策保障水平逐年提高。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南宁市参合农民受益人数达567.62万人次,较2010年同期增加403.4万人次,增长245.65%;住院补偿封顶线由2010年的5万元提高至12万元;参合人员就诊费用自付比例由2010年的57.1%下降至49.9%。另外,已有27个病种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封顶线为15万元。
为了更好地解决“大病返贫”现象,南宁市在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的同时,从2014年起正式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理赔程序,从新农合基金为参合农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通过商业大病保险再给予补助。截至今年11月30日,在获得大病保险赔付的案件中,赔付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案件有38件,赔付金额最高为29.1万元,极大减轻了参合农民患大病的负担。
会议透露,2016年,南宁市将实行基金市级统筹,统一全市补偿政策。南宁市卫计委基层卫生科科长陆燕称,之前南宁市实行的是以县(区)为单位,制定出本县(区)该年度新农合基金技术补偿方案,各县(区)的报销比例、范围会有所差别。实行全市基金市级统筹后,能够实现新农合的管理体制、基金运行、技术补偿、服务监管和信息系统的统一,提高新农合基金的抗风险能力,有效地扩大受益面和提升保障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明年广西参合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也将由2015年度的每人9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随着筹资额的增加,卫生计生部门也会及时调整补偿方案,提高补偿水平。”陆燕说,筹资标准提高后,居民能够享受到的补偿标准也会相应提高,有利于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据了解,南宁市2016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启动后,将通过设立简便高效的服务台、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等多种措施,加大新农合个人缴费征缴力度,确保在明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筹资任务。而对于农村五保户、低保对象、残疾人、计生优抚对象,各县(区、开发区)民政、残联和卫生计生等部门也将按有关政策规定代缴参合基金,提高特殊困难群体参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