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南宁廉租房公租房“并轨”
●“两房”统称公租房,实施统一管理、统一配租
●今年全市将推房源约9211套
《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将把公租房与廉租房纳入统一管理,这意味着廉租房和公租房正式进入“并轨时代”,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即“公租房”,至此“廉租房”一词在南宁将成为历史。
那么,“两房并轨”之后,报名申请程序有没有变化?给老百姓带来哪些实惠?昨日,记者为您一一打探。
并轨 建设统一申请程序
为什么要并轨?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租赁科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廉租房和公租房都属于保障性住房中的租赁房,但面向群体不完全一样。以往两种房源需要分别申请、排队和管理。但并轨后,两种租赁房合二为一,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请,又可通过适度调整租金,一定程度上解决保障房退出难的问题。
“以往,受限于两种租赁房的准入门槛、保障标准不同,不能调剂使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的闲置浪费,‘两房并轨’更有利于房源的合理利用。”该相关负责人说,“两房并轨”后,整合两种保障性住房资源,建立统一的申请受理渠道和程序,实行梯度保障,合理确定轮候排序,优先满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并实行货币补贴或租金核减、物业费补贴等优惠政策,体现了社会公平和社会救助的积极效应。
租金 与地段、楼层有关
并轨后,公租房的租金有何变化?该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公租房租金标准分5个档次,不同地段、不高楼层的标准也有差别,但社会投资建设的项目租金要比政府投资建设的租金高,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项目实施政府定价,社会投资的则实行政府指导价,其租金标准可在政府投资的公租房租金标准基础上上浮15%。如租住一套50平方米的公租房,最好地段的最好公租房月租最高715元,最少的租金也仅为两三百元。
按照以前保障房政策,对因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的老百姓,需要退出廉租房后再申请公租房保障,这给老百姓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并轨运行后,原廉租房对象即便是收入提高了一些,通过适度调高租金,保障家庭仍可以居住在保障房中,继续享受保障。
面积 60平方米以内为主
至于房屋面积和户型大小,该负责人表示,公租房主要以60平方米以内的小户型为主。“以前,廉租房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并轨后,增加了10平方米,老百姓住得宽敞些了。”
据介绍,“两房并轨”后,新建成的公租房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综合考虑住宅使用功能和空间组合、居住人口及构成等要素,合理确定套型比例和结构,单套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值得一提的是,在申请房源上给老百姓提供了更大的选择余地,比如房源分布上更为广泛,选择空间更大。
分配 优先安排低收入家庭
并轨运行后,公租房的供应对象覆盖分散供养、最低收入、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家庭。分配时,首先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并且对他们实行租金核减、租赁保证金的减免和物业费补贴的优惠政策。
此外,在审核时限上从原来5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25天)缩减到4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10天)。有效期上统一限定为3年,原来廉租房有效期为1年,公租房有效期为2年。即有效期过后,都需重新审核准入。
提醒市民,市住房部门根据公租房房源供应情况,向社会公布受理期限。申请人应当在受理期限内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在填报申请表格中,如实填报自己的家庭收入情况、住房情况和婚姻状况等,不得提供伪造、虚假的证明材料,否则5年内取消购买保障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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