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关于对精准识别农户财产检索结果核查的通知》(桂开办发[2015]184号)文件要求,兴宁区五塘镇严格工作流程,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工作队员开展核查工作。工作队员与村“两委”成员对检索出在拥有车辆、购置住房或土地、开办公司、财政供养家庭成员等方面存在可疑的对象进行排查。要求核查人员做到公正公平、严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核查时向农户发放告知书并做好核查记录。
截至12月17日,兴宁区五塘镇共完成对33户42人财产检索结果核查工作,按“一票否决”规定,直接剔除24户识别户。并将核查结果根据时间安排录入系统,财产检索核查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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