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表彰见义勇为英雄,12人获表彰
“一开始我不敢管,后来看到我就管”
广西表彰见义勇为英雄。 记者 邓晓衡摄
12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第七届广西见义勇为英雄表彰座谈会,12名见义勇为英雄受到表彰。自治区副主席胡焯在会上号召,各地继续发掘见义勇为人物事迹,激发全社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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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见义勇为英雄获表彰
广西见义勇为英雄表彰是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项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每两年表彰一次。第七届广西见义勇为英雄评选的对象,为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在广西实施见义勇为行为,并受各级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
此次共表彰见义勇为英雄12人,其中见义勇为英雄个人8人,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广西见义勇为英雄”称号,每人奖励10万元;见义勇为英雄群体2个4人,授予“广西见义勇为英雄群体”称号,每名成员奖励5万元。大会还表彰了35名见义勇为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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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该出手时就出手
南宁中鹿出租车公司的哥梁秀旺,11年来,每天开着晚7时到早7时的夜班车。走的路多了,遇到过不少事:见过有人拦路打劫,见过醉汉开车撞到人。“一开始我不敢管,后来看到我就管。”梁秀旺说,“以前人家笑我多事,现在他们送锦旗给我鼓励,让我一直坚持下去。”
2014年6月15日凌晨2时,南宁天池山小区一辆三轮车自燃,大火逐渐蔓延到油箱,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爆炸。梁秀旺开车经过发现后,拿起出租车内的灭火器奋力扑救,并让听到呼救带灭火器来的居民疏散。大家刚离开油箱就发生了爆炸。后经众人努力,着火点旁的多辆汽车终于转危为安(本报2014年12月29日11版曾做报道)。
2014年1月的一天凌晨1时,在长湖滨湖路口,梁秀旺看到一辆出租车和私家车相撞侧翻,出租车汽油开始渗漏。梁秀旺确认司机伤情无碍后,先找来沙子和土吸附汽油,再用车内工具撬开变形的侧翻车门,将受伤的出租车司机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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