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假或将取消”的消息一经传出,一些准备结婚的大龄男女有了“紧迫感”
●昨日,南宁市共有约500对新人登记结婚,这比平时的登记数量多得多
抢在年内结婚多休假? 有人真的说做就做了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贾经纬
12月21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不少人解读认为,新政策一旦通过实施,明年1月1日后结婚登记的,将不能享受晚婚晚育假等福利。消息一出,顿时在社交媒介上刷屏,不少人直呼要赶在年内结婚。记者走访发现,有些打算近期登记结婚的情侣,已将登记时间提前到本月内,22日,南宁市婚姻登记人数大幅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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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晚婚晚育假或将取消
草案中,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二孩可以延长假期,三胎超生仍要罚款,社会抚养费规定没变。需要注意的是,草案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不少媒体解读认为,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等福利。
消息一出,数月前刚领证的罗先生坐不住了,他表示很担忧:本打算2016年3月请婚假的,这样一来会不会请不了了?如果现在去请明年3月的假,到时还能享受吗?对于罗先生所焦虑的问题,目前并没有明确答案,罗先生也在考虑是不是马上去请婚假,这样赶在元旦之前,还能减少几天假期损失。
至于接下来怎么执行,目前一些单位的人事部门都还不大懂。区内某高校人事处的陈老师认为,新政策没实施,应该还是按老政策执行,新政出台后,应该也会有详细的实施办法,再按照执行就行了。
国家规定的晚婚假的时长是7天至30天,我区地方性法规规定的是12天。南宁卫计系统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认为,目前就判断生育假将延长多少或者取消晚婚假,都为时过早。草案通过以后,还需要各地立法机关来修改对应的法规或条例,届时各地立法机关才会讨论到具体的延长或取消的问题,这都需要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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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响大龄待婚族感觉“有点受伤”
对于可能即将实施的新政,一些年龄偏大的未婚人士表示“有点受伤”。今年30岁的严女士因为工作需要长期出差,尚未找到对象。家里的亲戚经常问她谈恋爱的事,她只能扯晚婚光荣等理由回应,“这下,最后一块遮羞布都没了”。严女士打算回家后,少走亲戚,避免谈论婚嫁之事。
按照广西地方性法规,晚婚人士除了能享受3天婚假外,还另外能享受12天的晚婚假。“要是少了这12天,只剩下3天,连办两场酒席的时间都不够。”市民苏先生认为,这样的话,需要动到工休假期,假期减少,也很难安排远行蜜月游了。
在区直某单位工作的蒋女士说,她读完研究生就26岁了,好不容易在29岁找到对眼的人结婚,正打算2016年要孩子,结果听说可能明年会取消广西的“增加14天产假”的晚育假,“真是不走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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