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新政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一:我买的是二手房,前房东没有迁出,而且现在找不到他了,我应该怎么办理我的户口迁入事项?
答:新房主的户籍关系待原房主的户籍关系迁出后,再予办理迁入手续,原房主无法联系或拒不迁出的,由新房主凭房屋所有权证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将原房主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的申请。
问题二:我在南宁工作,租房子住,但房东又不想让我把户口迁到这套房子,那么我可以申请迁进去吗?
答:不可以。属租赁私有住房迁入的,房主应将户口迁入租赁房屋地址后再办理申请人的户口迁入手续。房屋重新租赁,原承租人的户籍关系迁出后再办理新承租人的户口迁入手续。
问题三:我属于共同购房,有多个共有人,大家都可以迁入这套房吗?
答:不可以。属共有人购房的,只允许其中1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的父母)享受购房迁入户口政策,其他共有人需提交放弃声明及其房屋共有权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问题四:我注意到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2年,具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2年并办理居住证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办理南宁市户口,请问社会保险的参保年限是怎么计算的?
答:申请人申办本市居民户口的时间应为其在本市参保期限内且已连续参保满2年,如发生间断,不认定其为连续年限,不能累积计算在间断前的参保年限。
问题五:新的户口政策中增加了居住证的内容,请问居住证对迁户口有什么影响?
答:申请人申办本市居民户口时间应在居住证的有效期内;申请人申办本市居民户口的迁入地址应与居住证登记地址一致;申请人在居住证签发的有效期限内没有及时签注的,不认定其为连续年限,不能累积计算在间断前的居住年限。
问题六:属于在南宁市投资兴办企业的,共同投资者都可以申请办理南宁市户口吗?
答:企业年缴纳税金每满2万元可申办1名投资者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企业年缴纳税金每递增2万元可新增申办1名投资者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
问题七:南宁市外来经商的个体户比较多,新政策中针对经商人员有没有什么改变?
答:旧的政策中,对个体工商户是有纳税要求的,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每缴纳税金5万元,经营者或者其直系亲属中可有1人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新政策则取消了纳税额度的要求,在本市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连续依法纳税满2年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2年,具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2年并办理居住证的经营者,可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问题八:以前投资兴办企业要迁入南宁市,有很细的规定,现在有变化吗?
答:以前投资兴办实业申请迁入南宁市,是分有很多条件的,不同的企业类型有不同的规定,对投资额、纳税额都有要求。新政策中不再要求企业类型、投资额度。即在本市投资兴办企业,从企业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企业年缴纳税金满2万元(含所得税、流转税),并连续经营满1年,具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1年并办理居住证的投资者,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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