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养犬管理服务费新标准1月1日起实施
头两年一只狗每年交150元 第三年减至75元
记者近日从南宁市物价局获悉,南宁市新的养犬管理服务费标准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较原来降了一半,从每年每只300元降至150元。
养犬管理服务费的收费范围和对象是南宁市内重点管理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每年每只收费150元,除此之外,不得加收任何费用,不得将南宁市养犬管理服务费的收取以任何形式与养犬登记、强制免疫或其他行政许可行为相挂钩。养犬管理服务费专项用于注射犬只电子芯片、制作犬只标识牌等养犬登记数字化管理服务,以及收容犬只及其管理服务、死亡犬只无害化处理等其他养犬管理服务开支,收取和支出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
市民如缴费时遇到问题,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新的收费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9月29日止,收费单位在收费期满前3个月,需按规定程序向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重新申报收费标准。
南宁养犬管理服务费新标准一览表(1月1日-9月29日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