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是全国第30个“110宣传日”。昨日,南宁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设置了16个宣传点,举办以“向人民报告、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110走进千家万户”为主题的现场活动和网上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110报警基本常识等。
上午10时许,在新阳路南罐社区生活一区的市公安局统一宣传点,法制大队、人口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等部门搭好了挡雨篷,现场向市民派发宣传资料,并接受群众咨询。在现场看到,虽然天公不作美,但市民参与活动的热情有增无减,不少人撑着雨伞来到活动现场了解情况。家住新阳路的陈女士就赶来现场,询问居住证办理的相关事宜。当天,南宁市公安局其他各公安分局、县局也分别在辖区内人员相对密集、人流量相对较大的场所设立宣传点,通过图文展示、短片播放、现场问答、资料派发、警民互动等市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面开展110宣传活动。
南宁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主要负责接收、处理群众报警、紧急求助、举报投诉和咨询。据介绍,近年来,南宁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不断创新,先后推出一系列便民新举措,如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校园报警专线电话建设,
在全局范围内推行110接处警电子派单系统等,有效提高群众对公安机关及民警的信任感和满意度。数据显示,2015年,南宁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共接到各类报警求助电话1303728个,其中群众求助67553个,受理和处置各类社会联动事件15009起。
然而,110警情受理工作也存在一个问题,即大量的骚扰电话和无效报警使得报警线路繁忙,延误警情受理,仅2015年,骚扰电话和无效报警就达547566个,占42%。“开展110宣传,能够使市民更为深入了解关于110报警服务台的基本常识,避免骚扰电话和无效报警,提高警情受理效率。”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110是社会公共资源,大家应文明报警,共同呵护这条生命的绿色通道,把足够的时间留给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该负责人同时提醒,报假警或打骚扰电话干扰110报警服务台,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款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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