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南宁市环境保护督察组到武鸣县开展为期5天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县委书记黄国健在督察工作启动会上表示,武鸣县要以此次环保督察为动力,不断提高全县的环保工作水平,努力实现经济和资源环境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黄国健说,南宁市环境保护督察组到武鸣县开展督察工作,为帮助武鸣县解决面临的环境问题提供了难得的契机,是对我们工作的巨大支持和有力促进。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督察,认真细致地做好配合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环保督察组的安排和要求,全力支持督察工作。要把督察与整改结合起来,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查清问题存在的原因和源头,诚恳接受督察,勇敢面对问题,虚心听取指导,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排除隐患,改善环境,把工作的差距和不足好好地补上去。要以此次环保督察为动力,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努力实现武鸣县经济和资源环境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县长梁平江汇报了武鸣县去年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锣圩镇、双桥镇、陆斡镇主要领导分别汇报辖区内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2015年,武鸣县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作为一项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督促企业自觉遵守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全年无较大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全力推进扬尘污染源整治工作,优化生产生活环境;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各项污染减排任务目标;强力推进生态环境及“清洁水源”项目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助推高能耗企业转型转产,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管及项目竣工验收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围绕新《环境保护法》的颁布实施,扎实开展环保宣传,切实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营造了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
据了解,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是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是实现环境保护监管方式转型的重要举措,是实施新《环境保护法》的内在要求,也是适应当前环境形势的需要。此次督察的内容,主要是围绕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南宁市党委政府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决策部署,重点督察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处理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等。督察将采取走访调研,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接受群众举报的方式开展,督察时间为1月11日至15日。
南宁市环境保护督察组相关领导,县领导陆耀忠、石岩,县直各部门及各镇主要领导等参加督察工作启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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