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宁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精神,不断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围绕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中心工作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公开南宁市本级财政预决算。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统一公开平台和南宁市财政局网站公开了《关于南宁市与市本级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预算报表,《南宁市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1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2015年南宁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2015年南宁市本级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2014年南宁市本级决算报告》和《2014年南宁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
二是协调指导南宁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已全部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除涉密单位无需公开外,市本级116个一级预算单位实际公开的预算单位为109个,公开率达100%。
三是公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各单位在公开部门决算时一并说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本部门共有车辆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数量。
四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主动公开了由市政府采购监督办牵头制定的以市财政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投诉及行政复议处理情况,采购人、供应商及评审专家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2015年已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投诉处理决定书1份。
五是公开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南宁市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获得额度有关信息分三批次在预算调整方案中已予以公开披露。
六是公开预算绩效信息。指导各部门做好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各部门在12月31日前公开预算绩效信息。市财政局已按要求将项目评审委托代理机构审核业务经费、财政国库支付代理银行手续费、票据工本费等3个财政项目支出绩效材料在规定渠道内公开。
七是公开财政专项资金清单。首次向社会公开南宁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涉及专项资金58项。
八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信息。定期将所有在审的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评审进度在南宁市财政局网站公示,进一步增进评审工作透明度,更好地为项目建设单位服务。同时,将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以信息的形式反映并在网站公开。内容涉及轨道交通、海绵城市、节能减排、地下管廊、骨干路网、桥梁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农林水、教育、扶贫等民生领域的资金安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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