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降低接待标准;少数酒店收费不合理、服务态度差。广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日前公布的2015年12月《广西旅游服务质量公报》显示,全区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共受理并立案调查旅游投诉14件,其中反映酒店问题占3成。
去年12月,全区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共接到来电、来访、来信、舆情转办等旅游咨询及投诉175件,其中旅游投诉21件,受理并立案调查14件,同比减少26.3%,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182875元。
在14件立案调查的旅游投诉中,国内游10件,占71.4%;出境游4件,占28.6%。其中,南宁市2件、柳州市4件、桂林市5件、来宾市3件。在投诉对象上,旅行社7件,占50%,非旅行社7件,占50%。
公报提供的数据还显示,在反映及投诉问题比例上,反映降低服务标准2件,占14.3%;反映擅自增减项目1件,占7.1%;反映景区问题2件,占14.3%;反映酒店问题5件,占35.7%;反映其他问题4件,占28.6%。
“旅游购物时,售货员说是顶级珠宝,但我买回来鉴定后却发现,所谓的顶级珠宝质量很差。”市民韦先生曾经遇到外出旅游购物买到次品的情况。公报显示,12月正值旅游淡季,全区旅游质监部门接到并立案受理的旅游投诉数量较上月及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景区、购物店存在所售商品有质量缺陷或者货不对板等不诚信经营问题。个别旅行社通过擅自变更行程、降低接待标准等违约行为谋取不当利益,侵害游客权益;部分旅游团因故不能成行导致旅行社与游客间因退款问题而产生纠纷。少数酒店存在收费不合理、服务态度差、安全及卫生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引发经济纠纷甚至损害游客人身安全。
12月,全区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加强了旅游市场检查的力度。全区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共出动明察暗访人员453人次,检查A级旅游景区72家,检查星级旅游饭店58家,检查旅行社(团)76个,检查导游员51人,现场纠正一般违规行为17人次,对广西中国国际旅行社桂林分社违法经营旅游业务的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20万元的同时责令其停业整顿1个月,并对其中2名负责人俞某、黄某各处罚款2万元。
针对12月广西旅游投诉和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广西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强对旅行社及旅游团队、导游的严格执法检查,及时纠正违规问题,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要严肃查处。同时,进一步巩固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整治的成果,对游客投诉的非旅游监管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问题积极协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