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南宁市韦某某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根据群众举报,南宁市上林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分工明确、性质恶劣、影响巨大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现场查获病死猪肉1千多公斤,猪油3千多公斤。犯罪嫌疑人韦某某等人将病死猪收购加工成成品、半成品销售给学校、快餐店、米粉店,并在市场上销售给广大消费者食用,影响极大。目前,经法院审判,韦某某等15人被判决1年1个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4千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
(七)钦州市陈某、符某某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狗肉案。2013年,钦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在侦办“何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发现何某购买含有剧毒氰化物的“毒狗药”,除了自己用于毒狗外,还将部分销售给他人用于毒狗。经过近两年的缜密侦查,2015年3月,钦州市公安机关与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捣毁一个生产销售含有氰化物等剧毒物质的狗肉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现场查获氰化物液体9瓶约975ml,毒药粉15包193克,弓弩7把,弓弩箭、针头、催泪剂、车辆等作案工具一批,疑似毒死狗16条,狗肉40斤。案件的侦破捣毁了一个横跨广西、湖南、湖北等省区的非法销售氰化物、弓弩,毒杀并销售狗及其肉制品的犯罪网络体系。
(八)柳州市桂坤酒厂、柳州市德顺酒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5年5月至8月,柳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查获了一起生产销售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西地那非”(伟哥)等那非类物质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现场查获含有“西地那非”成份的金锅牌功夫酒成品1128瓶、未包装的半成品10000余瓶、生产原料酒1000余公斤,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涉案产品销往辽宁、黑龙江、上海等11个省市。
(九)贵港市峡山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火烧天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5年9月14日,贵港市公安局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破获一起制售有毒有害保健酒案件,捣毁生产、储存窝点2个,现场查扣“火烧天”、“连珠炮”、“天龙蛤蚧”等涉案保健酒成品10多种,4万多瓶,散装成品酒以及成品酒外包装、说明书等生产原料一批,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涉案金额约2000多万元,涉案产品销售至广东、贵州、辽宁、江苏等省。
(十)玉林市廖某某、陈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2015年7月至10月,玉林市公安、检察机关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行动,侦破一起制售假安宫牛黄丸、假阿胶特大假药案。现场查获东阿阿胶成品假药26箱127盒、假阿胶原料36件1047.65公斤,假安宫牛黄丸157盒、假药丸11448个、半成品假药药丸249个及包装一大批,捣毁了4个生产、储存假药的犯罪窝点,收缴生产加工假药工具3件套,机器1台套,查封厂房、仓库4间,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涉案药品总价值3000多万元,是广西2015年来查获涉案金额最大的假药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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