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治“老赖” 4人被拘留
面对法院15日拘留的“铁腕”措施,“老赖”们使出浑身解数,积极筹款。昨日,青秀区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促使10起案件达成和解,涉案金额达144.5398万元,其中4起案件履行完毕。另有4名“老赖”因拒不履行,被拘留15日,这个春节将在看守所里度过了。
案件1 股东要看账本,老总拿不出被拘留
在传统观念里,执行的标的物通常是钱,但也有特别的,如在昨日的强制执行案件中,标的物不是钱,而是财务会计报告。案件的起因,是股东看不到公司账目,故将合伙人告了。
2012年,雷某与韦某合伙做生意,两人开了一家电子公司。平日里,公司主要由韦某负责管理。2013年底,公司亏本,雷某投入的14万元打了水漂,于是他要求韦某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因要求未得到满足,雷某将韦某诉至法院。
法院一审支持雷某的诉讼请求,判决韦某在15日内将财务会计报告提供给雷某查看,以满足其股东知情权。判决生效后,韦某一直未履行,至此,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昨日,韦某来到法院。他说,公司成立后不久会计离职,为节约资金,由他的妻子顶替上岗。妻子因缺乏会计知识,最终只是简单记录了收支。韦某承认,妻子做的账本并不符合要求,才导致了今天的局面。而今,他无法提供正规的财务会计报告。
执行法官表示,将财务会计报告列为执行标的物,他是第一次遇到,但既然判决生效,就必须执行。而今,韦某因拿不出财务会计报告,法院对其予以15日拘留。
案件2 一时冲动代价大,出狱后仍要赔偿
在青秀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黄某一遍又一遍打电话,最终只凑到了3000元。当法官对黄某宣读拘留决定时,他低下头说:“这个债务我将背负一辈子,一辈子都会感到良心不安。”黄某的纠纷,要从11年前说起。
2004年8月10日下午4时,黄某前往星湖路一铺面购买电脑椅。在铺面内,黄某因价钱问题,与老板老宋发生争执。继而争执升级,黄某与老宋一家发展为相互打斗。打斗过程中,黄某掏出了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老宋和其儿子小宋刺伤。小宋在送医途中,因失血过多死亡。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1年,赔偿老宋一家18.2万余元。
5年前,黄某出狱。因有案底,其找工作屡屡碰壁,只能打零工。工作时有时无,他只能靠父母支援度日。5年来,黄某一直没有能力偿还老宋一家的债务。对于老宋一家而言,随着儿子的去世,生活也陷入了痛苦之中。据了解,法院曾经对老宋一家予以5万元的司法救助,而对于这一案件,法院也将不断追踪执行。
案件3 违章建厂被拆,钱款付诸东流
昨日上午,曹某一大早来到青秀区法院执行局。面对法院的强制执行,她说自己挺冤,今天欠下的债务都是违章建厂种下的苦果。
2012年,曹某与刘某等5人合伙,投资90万元,建设木材加工厂。工厂建好后,因经营不善,连续亏损。刘某等人于是决定退出,由曹某出资30万元,将厂房顶下来,一人经营。曹某说,在股权转让时,因为文化程度低,故将15.7万元的转让股权欠款写成了借条。
曹某刚刚接手工厂,其厂房就因是违章建筑被拆除。由此,其原想靠厂房挽回资金损失的计划“泡汤”。而此时,原本合伙建厂的亲戚朋友又一纸诉状,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曹某称,其和丈夫都没有工作,要还债很难。但据申请执行人介绍,曹某有房子用于出租。昨日,曹某与丈夫来到青秀区法院执行局,与申请执行人一起,进行面对面协商。经协商,曹某同意,每月归还其4000元,直到本息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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