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
食品要“四查”
把好“进口关”
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不少市民都忙着采购年货,吃的喝的成了首选。昨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市民把好“进口关”,防止食物中毒。
该局食品餐饮监管处提醒市民,春节期间食品要做到“四查”。在采购年货时,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任何标识的“三无”食品。二查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留意是否超过保质期限。三查食品外观,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同时索取购货发票,以便在发现问题后维权。在购买水果、蔬菜和水产品及禽、畜肉类时,四查是否安全新鲜,杜绝食用积压腐化食品。
家庭聚餐、朋友聚会时,不少人会亲自下厨烹饪。在加工食品时,一定要做到烧透煮熟,尤其是肉、禽、蛋和海鲜等大块食品、裹面食品以及豆浆,要确保煮沸时间和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四季豆、扁豆、油豆角等豆荚类食品必须确保烧熟煮透。此外,食物储存也很有讲究,春节期间食材丰富,存放时还应做到生熟食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未用完的食品、在外购买的熟食、外出就餐时的打包食品,应彻底高温加热完全后再食用;冰箱储存食物最多不要超过3天,从冰箱取出的冷藏食品应在认真检查确认未变质后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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