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自治区公安厅开发建设的警务评议系统,今天起将在南宁市公安局率先试点启动。记者在昨日采访中了解到,群众今后向南宁警方报警或者到公安服务窗口办理业务后,该系统将自动采取短信方式进行回访,群众只需动动手指即可对公安机关的工作给予评价。
该警务评议系统启动之后,南宁警方可对辖区公安机关窗口服务事项、110接处警、执法办案等各项工作进行动态监督,及时了解公安机关制定的社会管理规章制度、办法措施是否符合群众的利益和诉求。
另外,南宁警方还可以通过南宁市公安局警务评议系统,及时了解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是否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民警有没有违规违纪行为、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民警的服务态度群众是否满意等。
据南宁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将通过该系统把收集到的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三级回访:一级回访为自动全面回访,即警务评议系统与警综平台、出入境、治安等警种部门业务系统实时对接,在群众拨打报警电话(110、122)、到服务窗口办理事项,或者案件受理、结案后的48小时内,系统将采用自动短信的方式进行回访,动态、全面地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随后,系统会将一级回访中群众不满意的业务自动进行督办,责成承办业务的执法服务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形式,与不满意群众沟通交流,消除误解,整改落实。系统在7个工作日后,将对不满意样本再次发送评议短信回访群众。
在二次回访过程中,如受访群众仍然不满意的,将执行三级回访即督察核实回访。到时,将由纪检督察部门对责任单位整改落实群众不满意的事项等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回访,核查民警是否存在过错责任、是否进行整改落实。
对于收集到的不满意事项,南宁警方各级督察(纪检)部门将对相关责任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审核,对有违反《南宁市公安机关内部监督管理细则》和违法违纪的,将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这名负责人表示,督察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是民警在工作中存在过错行为的,警方将采取督察约谈、诫勉谈话、免职等措施。此外,若公安机关及民警执法服务无过错责任,并已进行回访、沟通和解释,但仍被个别偏执的当事人不公正评议的,警方将及时进行维权,维护公安机关和民警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