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和财政厅联合制定印发了《广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学和生活设施进行全面提升,并配置图书、设备等教学器材。
此次全面“改薄”学校指的是教学、生活设施条件等不能满足基本需求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乡村、乡镇、县城、设区市城乡接合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含设区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改薄”补助资金支持的薄弱学校必须是已被列入当地学校布局规划、拟长期保留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此次“改薄”主要用于教学生活设施建设及教学器材购置两个方面。教学设施方面将会新建、改建和修缮必要的教室、实验室、图书室,以及农村小学必要的运动场等教学设施;新建、改建和修缮农村小学必要的学生宿舍、食堂(伙房)、开水房、厕所、澡堂等生活设施,以及必要的校园安全等附属设施等。
教学器材等用品购置方面将会为学校购置必要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等教学仪器设备;为宿舍、食堂(伙房)、水房等公共生活设施配置必要的家具、设备以及必要的校园安保设备等;购置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图书;购置计算机、投影仪等必要的多媒体教学设备等。
《办法》还规定,补助资金不用于独立建筑的办公楼、礼堂、体育馆、塑胶跑道、游泳馆(池)、教师周转宿舍等,不得用于一次性投入低于5万元的校舍维修和零星设备购置项目,也不能用于教育行政部门机关及直属非教学机构的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及其他超越基本办学条件范畴的事项。同时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偿还债务;严禁用于平衡预算、发放人员津补贴以及冲抵地方应承担的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公用经费等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