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食药监管局)公布了2015年12月和2016年1月对销售环节部分食品进行监督抽检的结果,共抽检7140批次,合格率为96.14%。
据了解,自治区食药监管局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组织对销售环节部分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此次监督抽检覆盖全区14个市,抽检样品来自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小食品经营店等,涉及粮食及粮食制品、特殊膳食食品水产品及水产制品等15大类食品,共计抽检1740批次。抽检结果为合格样品1673批次,合格率96.14%;不合格样品65批次,不合格率3.86%。
此次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七大类:一是肉及肉制品中山梨酸、恩诺沙星残留量超标;二是水产品及其制品中的镉、菌落总数、亚硫酸盐、二氧化硫项目不合格,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三是焙烤食品中的柠檬黄、山梨酸、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四是蔬菜及其制品检出克百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五是水果及其制品检出苯甲酸、胭脂红、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六是豆类及其制品脱氧乙酸项目不合;七是酒类的酒精度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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