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执法人员正检查互联网金融平台页面。
如果在网购时,发现店家页面悬挂“xxx金融十大最具投资价值品牌”“xxx人气互联网金融平台”等“荣誉”,可要当心了。3月9日,南宁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对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检查,发现多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存在涉嫌违反新《广告法》,滥用“荣誉”误导消费者等行为。
当天上午,南宁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在对双拥路一家互联网金融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网站上介绍“高收益低门槛”的优势时,使用了“与银行发行的1至3个月的短期理财产品相比,本公司的理财产品收益更高;是银行产品收益的2-3倍”。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该行为涉嫌违法了新《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该公司的负责人对工商执法人员的检查表示“很意外”,他们公司只是想在网上“举例说明”本公司理财产品的优势,没有别的意思,称对新《广告法》的内容并不了解。对此,工商执法人员表示,该公司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涉嫌违反了新《广告法》中,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规定,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该公司被工商执法人员责令限期改正
在工商执法人员进一步检查,该互联网金融公司挂在门口的牌匾,宣称本公司在2015年广西最具人气互联网金融平台评选活动中是“十佳人气互联网金融平台”、“十佳中小企业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检查现场,该公司并不能提供有效的上述获奖凭证。其行为涉嫌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虚假宣传行为,工商执法人员对此也立案进行调查。
据介绍,连日来,南宁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在对本市互联网金融公司的检查中,已经发现6家公司存在涉嫌违规发布违规广告的行为。五一路一家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在网页上更是标榜自己的金融平台相继获得“中国互联网金融公众服务十佳品牌”“中国中小微企业优质服务百强品牌”“中国金融行业安全风控百强企业”“中国P2P网贷行业诚信百强A级平台”“中国互联网金融十大最具投资价值品牌”等荣誉。这家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负责人在现场均无法提供上述获奖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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