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实施,进一步完善法制、金融、商务、教育等方面工作,全面推动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0年,广西将基本建成符合国家规划、体现广西特色、法制健全、分工明确、监管有力、竞争有序、运行安全、体系完善、功能齐全、服务高效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其中,南宁市信用建设综合示范建设将作为重点示范工程来打造。
今年年底南宁信用机制将覆盖全社会
根据《实施意见》,南宁市信用建设综合示范建设将作为重点示范工程来打造。今后,广西将以创建“信用城市”为目标,依托南宁市信用信息数据库,以政务领域信用建设为基础,在南宁市政务、商务、社会、司法领域普遍应用信用产品和服务,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合奖惩机制。
今年年底前,依据《南宁市建立现代社会信用体系规划》,南宁市将制定“信用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出台各行业、各领域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以及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合奖惩的制度,明确操作流程以及实施细则。信用产品和服务应用更为宽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基本覆盖全社会。
不仅局限在南宁市,广西还将加快区域性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以建立设区市层级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基础,将区域内涉及政务、商务、社会、司法各领域信用信息纳入共享平台,与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共同构成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系统的基础支撑。
今年上半年,广西将基本建成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内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2016年年底,基本建成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西江经济带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将列入信用档案
根据《实施意见》,广西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将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列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完善对不缴、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等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
失信行为不仅影响个人,同样也对房地产企业起到制约作用。《实施意见》提出,将加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含评估、经纪)、物业服务等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定期市场秩序专项督查、不诚信企业约谈、物业投诉纠纷处理等制度,督促各地建立物业投诉纠纷处理机制、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估价机构诚信档案。
住房诚信“时间表”也浮出水面——2016年年底前,全区各地逐步建立住房公积金与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的信息共享机制,将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信息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住房公积金档案(系统),并提交中国人民银行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基本建成全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与此同时,2016年上半年广西还将完成房地产、房地产中介(含评估、经纪)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调研工作,2016年年底前初步建成全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含评估、经纪)信用管理体系。全区建立定期房地产市场专项督查、不诚信企业约谈制度,全区14个设区市建立物业投诉纠纷处理联席会议制度。
推行电子商务主体身份标识制度
随着互联网的逐步普及、深入,网络安全也成为不少市民关注的焦点。网上购物如何保障消费安全?网上谣言、人肉搜索等问题频频引发热议,该如何有效避免和制约?
《实施意见》规定,广西将逐步推行电子商务主体身份标识制度,完善网店实名制。建立网络信用“黑名单”制度,将实施网络欺诈、造谣传谣、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严重网络失信行为的企业、个人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主体采取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措施,通报相关部门并进行公开曝光。
2016年年底前,广西将出台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经营主体服务经营行为监管措施,实施互联网经营主体备案报告制度,在较大范围实现上网个人实名制,实现从源头上管控失信行为。并初步建成网络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建立涵盖互联网企业、上网个人等的网络信用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年底广西还将充分利用并发挥“广西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共享平台功能,实现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法、交通运输违法违章等信息的互联共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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