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免征3年营业税;个人持上市公司股票超1年,股息红利暂免个人所得税……日前,广西新出台税收鼓励政策,即《关于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若干税收政策服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企业股权优化、改制上市等均可在契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多方面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企业成本,扩大有效供给,促进广西经济持续平稳发展。
企业重组、改制等均可获得税收减免
根据《通知》,企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对符合相关条件和规定进行改制的企业,改制后企业承受原单位土地、房屋权属的部分,免征契税。
新政策支持企业妥善处置资产和优化股权结构。《通知》明确企业依法依规实施破产、优化股权结构、改制上市,符合要求的都可享受相关契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减免。比如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在支持企业改制上市方面,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获得现金及其他非股权对价部分除外),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不征收入库,作为国家投资直接转增该企业国有资本金。
个人持股票超1年股息红利暂免个税
根据《通知》,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征收个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按50%征收个税。目前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按20%计征。
新政策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据悉,为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通知》明确从2016年度起,企业拥有的投资性房产可选择按原值或按租金来计征房产税,不过如果租金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就要按原值来计征房产税。
另外,对小型微企业,如果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3年免征营业税
融资难一直困扰企业,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新政策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对金融机构的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在合同期满后,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
此外,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支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新政策明确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从事担保或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担保赔偿准备和不超过当年担保费收入50%的比例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为了推进信用融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稳步推进“纳税信用贷”,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新政策对经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专有或专利技术企业3年免收地方所得税
据悉,新政策除了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也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根据《通知》,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经济实体,将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据了解,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中,对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已由不低于6%降为不低于5%,同时还取消了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要求等。
为了鼓励创业,《通知》明确创业者以自有专有技术、专利技术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起,3年内免征地方所得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5年内自行制定分期缴税,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