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从自治区纪委获悉,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净化节日风气,在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即将到来之际,自治区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做到“九个严禁”,倡文明祭祀,守纪律底线,树廉洁新风。
通知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带头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自觉做到“九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访亲友等活动;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低俗祭祀活动;严禁借举办追思会、茶话会、联谊会等名义用公款宴请聚餐、赠送礼品;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以及为个人安排旅游、健身和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会馆;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指出,当前正是市县乡三级集中换届的关键期,是推进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攻坚期,也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与严肃换届纪律结合起来,与巩固和深化专项工作成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认真谋划部署,重申和强调有关纪律要求,早打招呼、早提醒、早预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懂规矩、守纪律、知敬畏的意识。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在遵守纪律上不打折扣、不作选择、不搞变通,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节日假期,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执纪审查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言出纪随、落到实处。对不收手不知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用强有力的震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文明节俭、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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