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春耕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切实有效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近期,兴宁区工商和质监局开展了2016年春季农资打假下乡“质检利剑”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主要以复混肥、农药等农资产品为重点,采取不事先打招呼的飞行检查方式,深入生产企业开展农资执法检查。一是通过“错时检查”、“回头看”等方式实现查处行动的突击性和准确性,重点查处复合肥、复混肥的有效养分含量不足、以低充高、品质以劣充好及掺杂使假,虚假标识和无证及虚假委托生产化肥、农药等违法行为,对农资生产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二是查验企业生产资质,检查是否获证生产,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查看企业是否按生产许可规定的生产范围组织生产。三是检查产品是否有出厂合格证,标识是否存在夸大、虚假宣传,是否符合《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01)的要求。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通过“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行动,深入到乡镇、村屯、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检查化肥、农药等产品质量,对涉嫌质量问题的农资产品实施抽样送检。同时,现场开展咨询活动,帮助农民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农资产品知识,向农户宣传农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选购合格的农资产品。
此次春季农资执法行动期间,兴宁区工商和质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车辆4台(次),检查农资生产企业3家,销售农资企业1家,抽取农资产品5批次进行送检,发放宣传材料50份,接受群众咨询20人(次),有效增强舆论宣传力度,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维护了广大农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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