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广西新闻网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广西交警从4月至6月将集中开展以“清除隐患、严查违法、强化共治”为主题,在“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源头,高速公路,农村道路”三大主战场上实施十二项具体任务,全面打响广西第二季度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
从源头做起排查清除安全隐患
集中对五类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安全隐患开展大清查,对辖区内未检验、未报废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建立重点隐患车辆及隐患企业清单,并按车主或企业登记住址抄送所属辖区大队,并按清单集中开展上门排查,督促车主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并依法处罚。
对找不到车主或企业的,要及时将车辆信息录入缉查布控系统;
对“营转非”大客车,要提示车主严禁非法营运、告知相关法律责任,并将车辆信息抄送交通运输部门建议纳入监管视线;
深入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对动态监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重中型货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身侧后反光标识的,责令限期依法依规粘贴;
对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禁止从事运输并限期整改;
对有严重交通违法未处理的,督促企业及时处理;
对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予以强制报废。
以旅游景点、旅游集散地、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为重点,加强对旅游大客车的执法检查,把好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严查“营转非”大客车以及旅游客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充分运用企业动态监控系统,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查处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对大中型客货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驾驶资格等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对驾驶证被注销或降级、有严重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换证的,
通过手机短信、电话通知或书面告知当事人,提示相关法律责任,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和所属企业。
对五类重点车辆驾驶人因吸毒成瘾依法依规被注销驾驶资格的,在强制戒毒、社区矫正环节收缴驾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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