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从市知识产权局获悉,我市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专利人将给予最高1万元的专项资金资助。
专项资金资助范围涉及“专利申请”和“发明专利授权”两大块。国家专利局初审合格的发明专利申请;职务发明人和非职务发明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或获港、澳、台地区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职务发明人获有关国家或地区授权的涉外发明专利等,都在资助范围。
在专利申请方面,将资助国内专利申请的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个人申请的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减缓办法规定减缓后的金额予以资助。单位申请的,其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按专利费用减缓办法规定减缓后以实际发生额资助,不符合减缓条件未能减缓的,申请费以实际发生额资助,实质审查费每件资助2000元。国内专利申请委托各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每件资助代理费150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每件资助代理费600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每件资助代理费400元。职务发明人向国外申请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申请费1万元。
在发明专利授权上,对发明专利获中国(含港、澳、台地区)授权的每件资助2000元;发明专利获有关国家或地区授权的职务发明人每件资助1万元。
市民如需专项资金资助,可向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具有南宁市户籍或在南宁市创业投资并持有南宁市有效居住证的外地居民,均可以申请专利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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