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山县林圩镇人大代表积极响应镇党委、政府、人大的号召,自觉参加该镇组织举办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学习宣传活动,认真学习《条例》有关内容,以积极的行动带头学习、宣传《条例》。
学习会上,马山县林圩镇人大主席黄红桃结合实际,用图文并茂的方式跟大家学习《条例》的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将于2016年7月1日实施,《条例》的出台为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责任和义务。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将是林圩镇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美丽乡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代表们认为,作为人大代表也要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主动作为,积极宣传《条例》精神,带领选民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为建设美丽林圩贡献一份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