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自治区法制办获悉,为了加强农村公路的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送审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公开征求意见,各界人士可在6月10日前登录广西政府法制网,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广西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条件得到显著改善。截至2014年底,广西公路总里程为114899.5公里,其中:农村公路里程达到99360.8公里,占全区公路总里程的86.5%;县道里程为25076.3公里,乡道里程为28825.5公里,村道里程为45459公里。初步建成以县道为主,乡道、村道为辅的农村公路网络。
尽管广西农村公路建设和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制约了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主体责任;乡道、村道管理养护机制不健全,职责分解不明确;路政管理职责和执法主体不明确等问题导致乡道、村道失管现象日益严重,严重影响到农村公路的长远发展。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为广大农民群众营造更加顺畅的出行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将进一步明确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农村公路工作的责任主体,厘清县道、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职责;建立农村公路绩效考核与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行为的规范,将可解决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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