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这个办法很好,南宁经验要在全国推广,各省市要学习借鉴。”公安部交管局5月12日在南宁召开了为期一天的“依法治理城市道路交通突出问题座谈会”,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王金彪在会上表示:在保护公民交通权力特别是电动自行车的通行权上,南宁做得最好。
重大活动安保不适用采取交通管制
“依法治理城市道路交通突出问题座谈会”是经公安部批准召开的。其主要任务是,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学习传达郭声琨部长,黄明副部长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总结推广部分城市开展城市交通秩序整治,特别是非机动车通行秩序整治的经验做法,研究依法治理城市道路交通突出违法问题,改善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保障交通安全的对策措施。
“依法治理城市道路交通突出问题座谈会”,针对有的城市“禁摩限电”在社会上和交通管理部门引起的各种反应,会上重申,除恶劣天气、自然灾害、重大交通事故现场外,不适用交通管制。特别是重大活动安保可以禁行、限行等措施,如果用交通管制就是违法。
参加“依法治理城市道路交通突出问题座谈会”的有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山东、广西6省市区交警总队的领导,及长春、杭州、合肥、福州、济南、深圳、南宁、成都、西安、贵阳这10个城市交警支队主要领导。
南宁经验增强了管好电动车的信心
王金彪副局长代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当天的会上说,上午我们看了南宁交警支队的2个交通节点,我和大家感受一样,路口的组织、渠化、执法、宣传教育都做得很好,体现了交警职责的担当、科学的管理、精细化的组织,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南宁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的规则、状态、秩序非常好,让我很受鼓舞。当前电动自行车管理面临的困难很多、问题很多、阻力很多,法律不健全、交通设施不足,我们一定要树立信心,发扬攻坚克难的精神,下决心把这个事情做好,相信这个事情我们能做好。南宁的经验很好,要在全国推广,各省市要学习借鉴。交警的重要职责就是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干预、引导、规范、处罚、教育,用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法来治理交通突出问题。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这个方法很好。实践证明,管和不管不一样,管好了就能出规矩。
不“禁”不“限”南宁也能管好电动车
谈到车辆通行管理时,王金彪说,在这方面,目前我国只有台湾和南宁两个地方的做法值得国内各省、市学习借鉴。
台湾的摩托车数量占到机动车总量的67%,但全岛没有一个地方对摩托车采取禁限行措施,而是不断加强和规范摩托车的通行管理,比如在城市快速路设置摩托车专用车道,在路口车道停止线前设立摩托车前导区和左转指示标线,道路通行秩序良好,极少看到不挂号牌的摩托车和不戴头盔的驾驶人。
目前南宁市区电动自行车多达165万辆,平均每2名市民就拥有一辆,出行比例达到33.98%。主干路断面流量每小时1.2万辆,出行密度位居全国前列。通过当天上午的实地观摩和经验介绍,相信大家都深有感触,南宁交警支队积极探索创新,敢于“吃螃蟹”,按照“先纳入、后规范”和“罚教结合、教育为主”相结合的工作思路,摸索出了一条不通过“禁”和“限”也能管得住、管得好的新路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肯定。希望各地认真学习借鉴推广南宁的管理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和加强本地摩托车和电动车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