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是我国进入新常态后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隆安县政府把第三次农业普查列入今年重要议事议题,提前谋划部署,各项普查工作正有序推进。
一是及早汇报争取重视。
自2015年下半年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会议后,县统计局及时启动隆安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第一时间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了隆安县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有关情况,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祥凌和分管农业的副县长翟珊妹对农普工作非常重视,要求县统计局要认真按照国家、区、市统计局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全面做好全县第三次农业普查各阶段的工作,县政府将在人、财、物等方面全力保障,确保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圆满完成。
二是认真领会文件精神。
及时关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动态,组织有关人员重点学习《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5〕54号)精神、《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南府发〔2015〕35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把握文件精神实质,做到心中有数。
三是及时组建普查机构。
根据国家“三农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隆政办发〔2016〕4号),并于2016年4月25日成立了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翟珊妹同志为组长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农业普查的日常工作。县普查办还根据普查工作需要组建了综合协调组、业务指导组、宣传报道组、数据处理组、执法检查组,分工协调处理好“三农普”各项工作。各乡镇普查机构也已全面组建,目前各村级普查机构正在紧锣密鼓的筹建之中。
四是做好经费预算。
三农普调查范围广、难度大、任务重,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根据县情和本着“三农普”工作需要,以节约为原则,在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有关三农普经费预算培训会议精神、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借鉴经济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等经验,做细做实做足经费预算,三农普工作经费已经列入年度预算,2016年隆安县农业普查经费已经到位50万元。
下一步隆安县将按照普查工作方案有序实施,确实做好本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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