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从今年5月起,我区失业保险费率再次下调,由现行规定的2%降至1%,单位和职工各缴纳0.5%。
自去年3月起,我区失业保险总费率由3%降至2%,其中单位缴费由2%降至1.5%、个人缴费由1%降至0.5%,仅1年就可帮助用人单位和职工减轻负担近10亿元。今年,我区再次将失业保险缴纳总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由2%降至1%。此项政策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费率降低后,每年将给用人单位和职工减负11亿元。
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帮助企业减负,我区连续调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相关政策,去年起至2020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获得该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作为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2015年,全区发放稳岗补贴的企业5588个,涉及人数约84.43万人,补贴金额近6亿元。
此外,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进一步提高,参保失业人员每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每档均提高16%-20%左右,最高可达1386元。今年1月起,我区失业保险金实行统一标准,按照我区最低工资一类地区的标准执行。
截至4月底,全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75.6万人,比上年底增加2.44万人,1-4月全区失业保险基金收入7.340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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