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笔资金,还有村里给我们培训技术,我对今后的生活有了新的期望!”贫困母亲曾爱柳领到资助金满怀期待地说。昨日,南宁市卫生计生委、计生协会来到马山县加方乡,举办南宁市创建幸福家庭暨第二十届“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和第18个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集中宣传服务活动。
活动日当天有20位贫困母亲现场得到了慰问,还有30位贫困母亲与马山县计生协会签订了“项目资助款协议书”,她们获得了项目组提供的每人5000~10000元资助金,资助时间为2年。周期结束后,受资助人员要将资助金退回项目组,由项目组将资金资助给另一批贫困母亲。
马山县是国家“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项目点。马山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专职副会长石建斌介绍,贫困母亲评选首先要由精准扶贫中分数在72分以下的贫困户提出申请,再到村一级审核并公示,然后再到乡镇一级进行审核并再次公示,最后到县一级进行复核。“每位贫困母亲可获得5000~10000元的资助金,然后再进行2~3期的技术培训。另外,这个过程中还要确保她们的身体健康。”
据了解,南宁开展救助贫困母亲项目已有12年之久,总共设置有50万元的滚动资金。通过项目辅助,许多贫困母亲家庭现在已脱贫,生活水平也已达到国家贫困线以上。
●幸福工程的救助对象:
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实行了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同时在城市逐步推行对特困失业母亲的资助活动。
●幸福工程选择救助对象的标准:
1.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贫困线标准;
2.必须是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妇女;
3.本人及家庭有强烈的脱贫愿望和计划;
4.本人及家庭成员具备劳动脱贫能力;
5.遵纪守法,尊老爱幼,邻里关系好;
6.讲诚信,能按时如数归还本金。 |